方正县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黑龙江龙卫中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宝兴大药房符合规定要求,拟予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24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13234512028(纪检书记)
13836058989(药品流通监管股)
通讯地址:方正县方正镇物华街67号;邮编:150899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证号 |
有效期 |
注销原因 |
1 |
黑龙江龙卫中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宝兴大药房 |
方正县宝兴乡永兴村 |
徐美菊 |
王军东 |
杨秋波 |
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甲、乙类非处方药 |
黑CB4513643 |
2022/04/27 |
经营管理不善,主动注销 |
特此公示。
方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