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拟对方正县公铁综合客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方正县公铁综合客运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方正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方正县火车站广场东侧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铁路局环境保护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方正县火车站广场东侧。项目东侧为市政道路,西侧为火车站站前广场,南侧为站前大街,北侧为方正火车站生活服务楼。本项目工程按照国家三级公路客运站标准进行建设,运营后设计平均日发车班次151班次,日发送旅客量为3500人次,设发车位9个,售票窗口43个。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7503m2,总建筑面积为3972.35m2,其中包括合建客运中心站房及旅游集散中心用房1座建筑面积3489.49m2,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470.86m2(包括地下消防泵房86.29 m2),门卫房1座建筑面积12m2。客运中心主要设有售票厅、候车厅、托运行包、站务办公等用房;旅游集散中心设有旅游集散大厅以及其配套办公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
环境问题: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配料、搅拌机等施工现场产生的少量废水。
提出污染防治措施:设置防渗旱厕,不得随地便溺和随意倾倒污水,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生活生活用水为市政管网自来水,,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方正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蚂蜒河。
(二)大气环境
环境问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建筑材料(土方、白灰、水泥、沙子、石子、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往来车辆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
提出污染防治措施:为了保护施工场地四周的环境空气,工地周围应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并严禁在挡板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为了抑制施工期间的车辆运输扬尘,在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少70%,抑尘效果显而易见。
运营期加强车辆管理,车辆必须取得环保标识才可上道行驶;加强站区内绿化工作,多种植行道树及高大乔木;同时对站区进行合理布局,使行车顺畅,避免拥堵现象发生。
(三)声环境
环境问题:程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及工程材料运输时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机械要采取一定的减振措施,使设备噪声减到最低限值。因此,要求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对于大噪声机械设备应安装消音减振设施,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移动声屏障,同时施工单位在夜间22:00-06:00之间禁止施工作业,若有无法停止连续施工作业需要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并得到同意后实施,并做好隔声降噪围挡、设施减振等措施,以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昼间运行机械的时间也应避开人们的休息时间,以免造成噪声扰民影响,对周围环境影响可被接受。
施工期的噪声源包括施工期间的机械噪声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的噪声等。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期对建筑物的外部采用围挡移动声屏障,施工车辆低速禁鸣等降噪措施,施工期设备间外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的主要噪声是站内外停车场机动车辆噪声、候车厅人群噪声、站内广播噪声以及设备用房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范围在70~85dB(A)之间。本项目优先选用符合要求的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风机、泵机设置消声装置,设备间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噪声采取下列防治措施:
①首先选择低噪声的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声源值;
②所有设备的安装采取减振措施,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科采用隔声罩。各设备均安装在室内,合理布置,噪声源强大的设备远离厂界,并对车间的门窗、墙体等进行呢隔声、吸声处理,生产时关闭门窗;
③出入的车辆禁止鸣笛、慢行、减少怠速时间;
④装卸货物时注意操作规范,减少不必要的噪音。
通过上述治理措施,设备间外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
(四)固体废物
环境问题: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废弃的钢筋、铁丝水泥等建筑材料统一回收外卖。施工残土为主要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对不能立即清运的建筑垃圾、残土,应采取封闭、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运输车辆加盖遮挡,防止产生二次扬尘。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应清除轮胎上的泥土。拉运基建残土的车辆应当封闭,不得发生沿街撒落泥土事件,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倾倒。
运营期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客运站内工作人员及旅客的生活垃圾、洗车废水浮油、沉泥,还有少量来自站内车辆检查站产生的修车废弃物等。
1、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天计算,游客每人按照0.1kg/次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38.7t/a,生活垃圾实行垃圾箱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洗车浮油、沉泥
洗车废水隔油、沉淀处理产生的浮油和沉泥约1t/a,均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编号 HW08,废矿物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汽车检查
汽车检修主要是对运营车辆日常简单的检修保养,仅更换零部件,无更换机油、焊接喷漆等工艺。车辆检查过程中,废零部件、废包装材料等,产生量约为2t/a,集中收集外卖。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种固体废物全部得到了妥善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风险
项目施工期的开挖、料场开拓使项目区域原有的生态环境、原有绿化植被受到破坏,从而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工程竣工后,应尽快恢复道路,恢复周围生态景观,对临时性征地应及早进行迹地恢复,对应施工而破坏的植被应及早恢复。
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2018年5月21日(2个工作日)
联系人:方正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451-5711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