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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改善环境

县物价局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承诺书

时间:2013年04月26日   浏览量: 已点击: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县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对以下几方面工作进行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我局的行政执法将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办理,案件查处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同时加大对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开展涉农、涉企、教育、医疗卫生收费等专项检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为百姓服好务。

二、正确使用调定价权,对经营者或有关部门提出的调定价申请,在权限范围内予以审批,材料完整的,七日内作出批复。

三、加强价格服务工作,受理价格鉴证。对手续齐全的委托事务,在接到物品委托书七日内作出估价鉴定结论,另有约定的在约定期限内作出结论。

四、认真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做到及时立案、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在规定时间办结完,并为举报人保密。

五、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物价干部队伍。

  以上承诺望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举报投诉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