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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改善环境

县住建局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承诺书

时间:2013年04月26日   浏览量: 已点击: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方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各界承诺:

一、坚持政务公开,规范管理行为。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载体,公开住建局职责权限,同时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公开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凡是与企业和群众利益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房屋产权登记、保障性住房安置等事项的审批和办理结果,一律按规定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公示。 

二、严格按法律、法规履行行政职能。在城乡建设、工程管理、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中,杜绝粗暴执法,禁止乱收乱罚、以罚代管行为。严格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公开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坚持文明执法、秉公执法。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做到三个不准:不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索贿受贿;不准作风粗暴、态度恶劣、刁难服务对象、慢作为、不作为或乱作为;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或礼金、礼品。

四、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格遵守办事程序和时限,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按照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向服务对象提供耐心细致、热情周到、文明礼貌的服务。杜绝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五、规范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不擅自设置行政审批项目;及时办理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事项,对建筑工程开工前的所有材料不准重复提交,减少审核环节,实行联审联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齐备的,3日内办理完毕。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投诉电话:57118500

 

                             方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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