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正县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方正县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解读
一、 制发目的
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妇女发展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积极保障妇女权益,不断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努力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全面发展,推动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 制发必要性和可行性
按照省市妇儿工委的总体工作部署,我们将颁布实施2016—2020年新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6年11月18日出席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时强调,“妇女儿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放松,更不能削弱”、“要营造良好环境,让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成为国家意志、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制定、颁布、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对于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
三、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妇女发展规划中,共提出了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等7个重点发展领域,设置了42项主要目标,109项支持性指标,提出了77项策略措施。
总体目标是: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地方立法体系和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2.儿童发展规划中,共提出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等5个重点发展领域,设置了28项主要目标,75项支持性指标,提出了58项策略措施。
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建立、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完善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和社会服务体系,创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完善保护儿童的法规体系和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 制发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务院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妇女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我县新规划是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1〕24号)、《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黑政发〔2016〕25号)、《哈尔滨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哈政规〔2017〕11号)和《方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县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制定。
五、 起草和协调情况
我县新一轮“两个规划”编制工作于2017年4月启动。县政府妇儿工委成立了由妇儿工委领导和妇儿工委办公室人员组成的新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制小组,负责新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指标审议和起草编写工作,明确了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内容框架和工作流程。为了确保新一轮“两个规划”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部门发展目标相统一,使之更加符合我县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县政府妇儿工委认真总结查找上一轮“两个规划”实施中的经验和不足,通过广泛调研论证、反复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成员单位意见,仔细推敲新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保障,最终形成了新规划。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本规划由方正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51-57116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