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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方正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方正县森林防火令》解读

时间:2018年03月22日   浏览量: 已点击:

一、制发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当前我县气温回升迅速,大风天气增多,农用火、祭祀用火增多,为排除火灾隐患,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通告。

二、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森林是人类及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环境,森林在维护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具有重要性的作用。然而森林火灾会使森林这些功能减弱甚至消失。因此防止森林火灾就是保护生态环境。

三、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措施

此防火令是在处于春耕生产、植树造林的繁忙时期,生产用火与森林防火矛盾十分突出,在随着天气回暖外出挖野菜、烧荒、春游的人员增加,火灾隐患增多的情况下发布的,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安全,通过加强防火人员力量,加大配置防火机械设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野外作业火源管理,加强野外巡查,是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手段。

四、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森林资源的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发布森林防火命令。

五、预防森林火灾是公民的义务

任何和个人都有预防森林火灾的义务,除特殊规定外,防火期间内禁止一切非法野外用火,不得破坏或占据森林防火设施、设备。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及燃烧物品进入林区,进入林区应配合检查。对拒绝工作人员检查,干扰,阻碍的人员,对不履行森林防火职责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本《通告》由方正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451-57122163

 

 

 

 

方正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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