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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领导讲话

县委书记董文琴在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6年07月14日   浏览量: 已点击:

在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董文琴

201638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及县委全会精神,全面总结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主要任务。刚才,宏伟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是在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县委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任务。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打造“廉洁方正”的目标,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要求,聚焦中心,落实责任,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党员干部对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新生态有了深刻理解,政治自觉不断增强;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形成了以制度管权、管人、管钱、管事的工作格局;干部作风更加扎实,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案件查办更加有力,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全县崇廉尚实、遵纪守法的政治氛围更加浓厚。

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矛盾问题依然很多。特别是中央、省、市委和纪委领导,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做出了坚定不移反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的郑重宣誓,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要求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王岐山同志从严明党的纪律、完善监督制度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夯实管党治党责任等七个方面,部署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王宪魁同志、陈海波同志也分别在省、市纪委全会上,就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委全会和纪委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真正做到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2016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廉洁方正”,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区域次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我们必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一要坚持党要管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首次把“主体责任”写进来,而且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在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负主体责任。相比以往,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各党委(党组)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份内的主责、首责和全责,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时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严格落实“四同步四亲自”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级书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班子成员也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能只管业务工作、不抓管党治党。要全力支持纪委开展工作,经常性地进行研究部署,主动落实责任,严格组织推进;要积极支持、全力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排除阻力、提供便利;要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人、财、物支持,改善办公条件,关心干部成长,促进工作更好开展。二要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职能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是各级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工作。要转变大包大揽、单打独斗的惯性思维,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创新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要加强统筹协调,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明确相关单位应承担的责任,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确保党委部署落实到位。要认真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三要坚持责任倒追,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问责不力,责任就会虚置。“两个责任”之所以落实难,主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当前问责之弦越绷越紧的态势有清醒认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把责任追究作为首要措施,健全完善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情形、程序和方式,以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要把责任追究作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做到问责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要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要上查一级追究上级领导责任,无论涉及到谁,都要铁面无私、铁腕问责,让有责必问成为新常态。大家都要做好这个思想准备,出了问题肯定问责,不要等到问到自己头上觉得委屈。

二、坚持纪严于法,把党的政治纪律挺在前面

只有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培养纪律自觉,狠抓执纪监督,做到信念坚定、政治明白、理论清醒,管党治党才能管到根本、治到要害。一要增强看齐意识,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近年来,中央反腐决心越来越坚定,管党治党的责任越夯越实,正风肃纪的尺度越收越紧,惩腐肃贪的重拳越挥越勤,管权治吏的“铁笼”越扎越紧,我们必须认清形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地、经常地、全面具体地向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看齐。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把违反政治纪律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切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二要坚决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依据党章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明确了党员精神追求的道德高线和履职尽责的纪律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党章、执行《准则》和《条例》作为今年全县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结合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将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仔细学,真正掌握具体条文,使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自觉遵守、严格执行。要坚持抓小抓早、预防在先,发现问题要及时提提领子、扯扯袖子,对于问题严重的,要打板子、敲警钟,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要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明确的纪律管住大多数,通过层层设置防线,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三要坚持立根固本,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只有不断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才能防止沾染歪风邪气。无数案例表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表”,党性修养弱化、信念宗旨意识丧失才是“根”。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引领作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要健全经常性教育机制,运用好正反两方面“镜子”,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对照反面典型敲警钟。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办法,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生活作风和情趣,使身正行端的人受到褒奖和重用,使品行低劣的人受到警醒和惩戒。

三、立足常抓不懈,将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改进作风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永恒主题。必须强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坚持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推动全县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一要坚决遏制“四风”反弹。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但实事求是地说,这些成果是在震慑和高压下取得的,不少党员干部是迫于压力“不敢”,并非发自内心“不想”。在高压态势下,一些作风问题改变方式、花样翻新。因此,我们要加大对“四风”问题查处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要坚决严肃处理,同时要睁大火眼金睛,密切注意和掌握“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把潜入地下的不正之风挖出来、揪出来,有多少就处理多少。尤其是逢年过节、婚丧嫁娶,更要高度警觉,紧盯享乐和奢靡、紧盯重要节点,从严查处吃喝送礼、借婚丧喜庆敛财、出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和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突出问题,个人花钱也不行,也不准进。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二要不断培育良好家风。良好的家风有助于夯实道德根基、涵养清廉之气,而家风败坏则往往是领导干部腐败堕落的催化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为榜样,一方面要从严管好自己,行得正、立得直,给家人做好榜样;另一方面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决不能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和“封妻荫子”,决不能纵容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谋取不义之财,真正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好家风促进形成好政风。三要始终做到担当有为。抓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正风肃纪,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发展环境,让干部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各项工作做好,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在其位谋其政,做到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把反“四风”与抓发展统一起来,以改进作风新成效推动取得新进展。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担当有为干事创业促发展上来。

四、保持“零容忍”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重症要用猛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在惩治腐败问题上,县委的态度是严肃鲜明的,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执纪执法机关查办腐败案件,不管涉及什么人,不管权力有多大,只要触及党纪国法,就要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切实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一是惩腐力度不削减。要始终保持高压惩腐的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用好反腐这把“利剑”,进一步发挥惩处、震慑作用。各级执纪执法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有案必查、有贪必反、有腐必惩”的原则,重拳出击,综合运用诫勉谈话、法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有效清除影响政治生态的垃圾和毒瘤。同时,对坚持原则的同志进行诬告造谣的,必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责任。否则,就没有人再敢坚持原则,也会让那些造谣诬告的人肆无忌惮,让干事、坚持原则的人寒心。二是打击焦点不分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于“近在眼前”的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因此,我们必须聚焦突出问题,明确主攻方向,重点向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发力,既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既查处大案要案,也绝不放过违纪小案,严肃查处对基层和群众吃拿卡要、欺行霸市、贪污侵占、私分滥发、欺压百姓等小官巨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实实在在的反腐成果赢得民心。三是教育警示不间断。要利用一切有利时机,采取看专题片、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运用腐败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要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剖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切实增强查办案件的法纪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反映比较强烈的、倾向性问题比较多的,有病就要马上治,绝不能遮丑护短,等到干部犯下大罪、铸成大错的时候再去查处,绝不能出现“一个人出事、一批人倒下”那样令人惋惜和痛心的事情,确保品德端正、作风过硬的干部放手放胆去干事创业、推动发展。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司法等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真正形成办案合力,不断提高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能力,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效。

五、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在源头治理上狠下功夫

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举,也是防止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的治本之策,对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基础性决定作用。习总书记说过,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了笼子肯定不舒服,但是权力就有了约束,就能起到预防、制约作用,保证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因此,我们要加快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让铁的纪律发威,让刚性的制度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实现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钱、管物,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一要完善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科学规范领导干部职责分工,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推进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公开化。突出民主集中制这个核心,进一步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切实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制定刚性制度,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要让一把手始终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让领导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工作。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不断审视、剖析、修正、提高自己,获取政治营养,共同进步。同时,要坚持县委与基层党委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办法,明确具体任务目标,层层抓好推进落实。二要健全完善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坚持把选好人、选对人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按照“正派+政绩”的要求,完善干部工作机制,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真正让那些埋头苦干、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得到重用,使“千里马”不歇脚、“老黄牛”不撂挑子,有效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不仅要严格按照标准、规定和程序选用干部,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更要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及时了解所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及时解决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切实把对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到从严选拔、从严约束、从严监督、从严管理上。但对于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的领导干部,也要坚决调整下去。三要着力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机制。制度重在落实,提高执行力,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也是反腐倡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任务。唯其如此,制度反腐才能切实有效发挥作用,实现预期目标。要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畴,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县委制定完善的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政府投资类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等25项工作制度,切实加大对制度执行不力的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制度的刚性运行、作用发挥。

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央强力反腐的鲜明态度和决心,特别是习总书记提出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和防止“灯下黑”的新要求,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任务、新挑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中央、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动区域次中心城市建设实现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