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采用垃圾处理“新模式”,扎实有效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我县作为全国32个美丽乡村及精神文明建设试点县,高度重视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着力建设美丽乡村,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一是科学谋划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综合考虑全县各乡镇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全县农村垃圾处理总体规划,成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农村垃圾清运、农村卫生保洁等管理机制,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同时,将垃圾处理和公共设施管护等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纳入《村规民约》,营造了人人都是美丽乡村拥护者、建设者、维护者、管理者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合理布局,打造完备体系。累计投入5800余万元,在主城区和5个乡镇建成了6处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同时,以各层面处理厂为依托,对县域所有村屯进行分级转运,每个村屯配备1名保洁员、一台小型垃圾清运车,每个乡镇配备1台中型垃圾压缩车,实现了垃圾有效收集和清运。同时,针对资源化处理后剩余残渣无害化处理问题,在全县8个乡镇设定96个填埋点,实行定点填埋,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三是创新工作举措,健全体制机制。采取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农村党员干部包街道相结合的方式,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分包责任,层层推进任务落实。针对乡镇无执法权的实际状况,在全市率先成立4个乡镇执法中队,全面负责乡镇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同时,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列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重点内容,每半月进行一次系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将其与办公经费拨付、干部考核任用及保洁人员薪资待遇直接挂钩,奖优罚劣,适时通报,有效发挥了考核评价正面导向作用,为美丽乡村更好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