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公布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公布工作的通知
哈政办公开〔2018〕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时间与载体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公布工作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予以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法定制度严格执行,务必于2018年3月19日前(按省办要求,我办报送全市年报编制公开情况),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传至中国·哈尔滨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务公开”栏目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和你单位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分别向社会公布。
二、报告内容与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各级政府及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反映,年度报告内容要确保全面、真实、准确。按照国家和省办的要求,2017年年度报告应当涵盖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举措和完成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公开信息数量、信息公开渠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接收申请数量、受理情况、申请内容分类、不予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在此之前各单位已统计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数据,必须以插图或表格等形式图文并茂地呈现在年度报告中,以增强年度报告的新颖性和直观性。
三、其他要求
(一)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加大对年度报告的编制和网上公布情况的监督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列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撰写报告不合格、不规范,公布不及时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属于公开工作的全面总结,其体例结构一定要按照此通知第二部分要求完成,切忌以一般工作总结代替年度工作报告。为避免类似情形重复出现,在起草年度工作报告时,可参阅市政府本级的年度报告。
(三)各单位在上传年度报告之后,一定要核查是否能正常点击阅读,避免出现排版错误、无单位名称,以及错链或断链等问题。
(四)已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单位,请将网上截图发至政务公开微信群中,作为年度先期考核佐证。
本通知可以通过中国·哈尔滨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栏目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进行下载。
政务公开业务咨询:石帼军,联系电话:84664049;
政府网站技术支持:贾淳麟,联系电话:84639492。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模板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2日
附件
2017年XXX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的撰写依据、数据统计时限、查阅方式、联系方式等内容。
一、概述
包括: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举措和完成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2018年工作思路
附表:XXX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转载自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