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201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我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减轻和避免因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及《黑龙江省201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黑国土资函〔2016〕433号)、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1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哈国土发〔2016〕32号)的有关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汛期降水趋势预测
据县气象台预测,我县2016年夏季降水量预告高值为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重点易发灾害区域。根据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提供的《黑龙江省方正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报告》,确定我县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5处(详见附件1),灾害类型以河岸坍塌、地面塌陷、崩塌、不稳定斜坡4种类型为主。其中,相对较重的“河岸坍塌”、“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七处,分别为:沿松花江边的天门乡黑河口村、得莫利镇得莫利村西岗屯,受降雨和江水侵蚀影响,极易导致河岸坍塌;方正林业局红一经营所的红石砬子因长年风化,极易发生崩塌;双龙水库左坝肩、双龙山庄要预防山体滑坡和崩塌地质灾害;得莫利镇尖山采石场、方正林业局
(二)主要发灾时段。2016年我县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时段为大面积、长时间、集中性降雨的7至8月份,应做好强降雨预警和应对工作。
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措施
(一)各乡镇和县国土资源局等各相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特别是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切实提高避险自救能力。
(二)各乡镇要严格做好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监测,并将任务落实到所在村、屯,切实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群防群测的预报体系,逐级签订《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
(三)各乡镇要在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标志牌,并载明警示、避让内容和绕行路线。
(四)各乡镇要在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动态监测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做好值班、动态监测记录,并立卷归档(包括文字、数据、图件等)。
(五)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与气象局的联系,充分利用气象局发布的地面降水监测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应急和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各乡镇要建立信息快速传递和反馈制度,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动态监测通信网络体系,确保通信网络畅通无阻,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及时准确,落实到位。
(七)遇强降雨天气时,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靠前指挥,进行实地巡查监测,提前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和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发生强降雨时,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相关人员及时撤离、避让;对居住在险情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处受威胁的相关人员,要及时通知其搬迁、避让。
(九)各乡镇要建立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必要的车辆和通讯器材。为保证防灾、应急及时有力,汛期防灾应急工作人员要令行禁止,出现灾情、险情要迅速反应,确保灾害一旦发生,防灾车辆开得动,避灾线路进得去、出得来,通讯畅通无阻。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方正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林洪涛 县政府副县长
副总指挥:张 威 县政府办主任
张承纲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景春 县林业局局长
马金明 得莫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冯德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海军 天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国宾 县财政局局长
张云海 宝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书新 县国土资源局地矿站站长
张国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晓东 大罗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姜 明 县水务局局长
徐秀峰 德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徐朝晖 县气象局局长
高守星 方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薛春林 会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魏春雷 松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地矿站,电话:57115506、57112077(夜间)。
主 任:张书新 (兼)
副主任:李艳波 县国土资源局资源办主任
成 员:邓海鹏 县地矿站科员
张春林 县地矿站科员
赵微微 县地矿站科员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具有较大的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危害严重,影响广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务必要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以对国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把《预案》规定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具体村、屯及责任人。
(二)编制预案,加强预防。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地质灾害状况,编制具体、详细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防灾预案,并积极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同时,要及时了解掌握汛情和地质灾害动态,对发现的紧急情况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做到及时逐级上报,及时处置。
(三)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各乡镇和县国土、气象、住建、水务、交通、民政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保证汛情预报、监测、预警、抢险等各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尽最大可能避免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