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改革局(县物价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7年03月08日 浏览量: 已点击: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的目标、建议,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指导、组织各项节能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三)协调筹措重点建设资金;综合分析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六)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省、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七)组织拟订振兴老工业基地、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
(八)制定全县中长期煤炭、电力、新能源等能源规划,负责能源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它行业规划的衔接平衡;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的产业管理;负责能源行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重大示范工程;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保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九)负责推进全县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工作,协调帮扶部门与乡镇的关系,做好城乡合作项目和管理;承担全县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十)承担县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物价监督管理方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价格事务工作的监管、培训等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责任。提出价格调控预期目标、措施及相应的调控对策,综合调控区域物价;负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副食品生产、救助弱势群体;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监管区域内国家、省、市管理的商品价格;制定县管商品价格的监管办法并贯彻执行;负责拟调整商品的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及核准、审批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及服务价格的监管,制定有关经营性收费和服务价格的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及服务价格标准,发放、审验《收费许可证》。
(十四)负责全县价格监测和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体系及价格应急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实施国际、国内重要商品价格监测。
(十五)负责对全县列入政府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工业品、农产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调定价格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常规调查、大中城市蔬菜副食品成本收益调查、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直报调查、专项调查和成本预测等农产品成本核算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商品价格和收费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及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
(十七)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发展改革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局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文电、信息及信息安全、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共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奖惩、培训及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二)发展计划办公室
提出全县固定资产的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全县投资项目的立项、论证和审批、核准、备案,跟踪检查项目落实,争取国家、省、市资金的支持。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负责审核确认集体企业(不含县属国有企业所属的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
(四)综合规划办公室(节能工作办公室、金融办公室)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协调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的对策建议;提出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并指导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承担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与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统计工作;负责引进境内金融机构;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服务创新。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煤炭、天然气、电力(热电)、新能源等中长期规划;负责能源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他行业规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负责煤炭、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产业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对能源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五)城乡一体化办公室
负责推进全县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拟订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相关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审核确认工作,并对规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乡一体化资金管理,提出使用和安排意见;负责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对各部门的衔接协调;组织拟订全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审核上报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监督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和项目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小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项目规划。
(六)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县重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提出解决项目推进中重大问题,负责项目库管理;对外发布项目信息、实施项目公示;拟订有关促进大项目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及效果综合评估工作。负责开展推进项目会办、督办和考核。负责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流通领域基本设施项目安排意见;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相关问题。
(七)价格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县价格(收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工作;牵头组织价格(收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查、测算、审验、协调、申报等相关工作;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审批事项工作;办理和审验《收费许可证》;依据国家和省、市价格鉴定、价格认证等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价格事务工作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域内价格事务工作的监管、培训、复核裁定等工作;制定调整全县经营性收费的原则、范围、作价办法和收费标准;负责协调和处理经营性收费方面的争议;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
(八)物价监督检查办公室
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开展价格诚信、三级网络、价格服务进万家、价格监督检查宣传等工作;开展反价格垄断、价格欺诈、明码标价、价格波动期间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价格举报办理工作;负责国家及省、市下达的农产品专项、常规、直报调查和预测工作;负责对全县列入政府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工业品、农产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调定价格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
(九)价格调控办公室
负责编制价格工作规划、计划,提出价格调控目标,承担价格监测预警、形势分析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法制、文字材料综合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对外宣传、目标管理、价格调研、政务公开、史志年鉴等工作;负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人:冯德辉
联系电话:0451-57116115
地址:城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