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方正县公务用车平台公开招聘驾驶员通告
2018年方正县公务用车平台公开招聘
驾驶员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方正县公务用车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方正县公务用车平台公开招聘驾驶员9名(其中中巴车驾驶员1名,需持A1驾驶证;小车驾驶员8名,需持C1及C1以上驾驶证)。
三、通告发布网站
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
四、招聘对象
1、社会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临时驾驶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0年1月15日以前出生),42(含)周岁以下(1975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资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存在被扣满分记录的人员;
2、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的人员;
3、有犯罪记录或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4、有饮酒、醉酒、吸毒驾驶记录的人员;
5、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病史的人员;
6、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和发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通告网站下载《2017年方正县公务用车平台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1寸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4日—2018年1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方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1044办公室。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5、咨询电话:18746108588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政审、笔试、实际驾驶操作、体检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政审
政审由方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政审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审核。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张试卷,试卷满分为4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为驾驶员考试科目一和驾驶员考试科目四;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只需准备黑色碳素笔。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实际驾驶操作
(1)实际驾驶操作为对各种路况进行实地考核,满分为60分;
(2)实际驾驶操作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实际驾驶操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方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实际驾驶操作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政审、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中巴车驾驶员(持A1驾驶证)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小车驾驶员(持C1及C1以上驾驶证)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出车补助参照《方正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执行,比照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合同期满后视实际工作需要续聘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委、县人社局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实际驾驶操作、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处理。
方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月15日
附件: | 1、2018年方正县公务用车平台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