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驾驶证延期办理
【事项名称】驾驶证延期办理
【办理机构】方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办理地址】方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方正县松南乡红星村)
【联系电话】0451-57118117
【办理条件】持证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需要延期办理的
【所需材料】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和延期事由证明。
【办理程序】
申请人申请---受理---发放延期证明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否
【办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公安部139号令)
第七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