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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

时间:2017年09月06日   浏览量: 已点击:

【事项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

【办理机构】餐饮监管股

【办理地址】方正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57118071

【办理条件】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经营场所在方正县行政区划内

【所需材料】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证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

            7、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

            8、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财务负责人证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预先核名-申请-递交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10日内发放营业执照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审批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10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5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8号发布,根据20142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相关表格】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