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有储存设施的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经营许可以外的其他经营许可
【事项名称】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有储存设施的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经营许可以外的其他经营许可
【办理机构】方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址】方正县城北世纪大道11号
【联系电话】0451-57116616
【办理条件】1.有符合标准的经营场所;
2.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有健全的安全管 理规章制度;
4.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器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登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政 务信息系统进行企业注证申请册并打印申请书一式二份);
2.工商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3.经营场所产权、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5.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经营场所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受理-(现场踏查)-内部审批-送达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审批依据】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项)。
【相关表格】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