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非煤矿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不含医疗机构放射)
【事项名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非煤矿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不含医疗机构放射)
【办理机构】方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址】方正县城北世纪大道11号
【联系电话】0451-57116616
【办理条件】1.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政策、法律和法规规定;
2.建设项目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书
2.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办理程序】受理--内部审批-审核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表格】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