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办理机构】方正县环保局
【办理地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
【联系电话】0451-57111901
【办理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权限内的建设项目
【所需材料】网上申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申报网址www.hrbhbj.gov.cn;上述材料的纸质版2份及光盘可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方正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以供存档备查。邮编:150800
【办理程序】受理-项目负责人审查-首席代表审核签批-送达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环境影响报告表 30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9.《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1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13.《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
【相关表格】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