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
【事项名称】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
【办理机构】方正县城市管理局
【办理地址】方正县方正镇物华街7号
【联系电话】0451-57155858
【办理条件】1.列入年度挖道计划;
2.已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计划文件;
3.已取得城乡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已经通过了各管线、杆线建设工程部门和其它障碍物主管部门会签;
5.施工作业图纸和具体施工方案已经法定部门审查合格;
6.文明施工方案。
7.涉及新开或者封闭进出口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只需征得规划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所需材料】 1.挖掘城市道路申请;2.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计划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各地下管线设施管护责任单位和其他障碍物主管单位的会签文件;5.施工作业图纸和具体施工方案;6.文明施工方案;7.县政府相关文件;8.因新开或者封闭进出口挖掘城市道路的,需提报规划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意见。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现场踏查)-审批-送达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费
【收费依据】黑龙江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
【审批依据】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黑龙江省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 3.《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相关表格】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