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许可
【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许可
【办理机构】方正县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址】方正县方正镇莲花街263号
【联系电话】0451---57112072
【办理条件】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设施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所需材料】1.建设用地申请;2.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或建设项目批准文件;3.规划定位通知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图;4.建设单位有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土地使用证和其他土地权属材料;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7.属于新增建设用地的,提交集体土地征收后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8.属于非自有用地的,需提交有关协议和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告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政府审批时间)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3.《划拨用地目录》。
【相关表格】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