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投资项目核准
【事项名称】非政府投资项目核准
【办理机构】方正县发展改革局
【办理地址】方正县世纪大道1号
【联系电话】57112062
【办理条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内的项目
【所需材料】(1)自行编制或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格机构(不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及申请文件;(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重大项目需要);(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5)节能评估报告(年耗1000吨标煤以上项目需要);(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申请人网上申请并现场送件——县发改局网上及现场受理(材料不全,退回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发改局工作人员主办——主管副局长审核——局长签发——印发文件、告知申请人取件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审批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2号)
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第57号)
4、《哈尔滨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哈政发法字[2010]2号)
5、《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
6、《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
【相关表格】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