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它自走式动力农业机械操作证核发
【事项名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它自走式动力农业机械操作证核发
【办理机构】农机监理站
【办理地址】县农业局5楼东侧(城北世纪大道17号)
【联系电话】
【办理条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
【所需材料】1、《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机构纪录和结业证书。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时限】承诺件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审批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3号)《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04年10月15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相关表格】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