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安全检验服务
【事项名称】农业机械安全检验服务
【办理机构】农机监理站
【办理地址】县农业局5楼东侧(城北世纪大道17号)
【联系电话】
【办理条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
【所需材料】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定期检验申请表》;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标准照片;
4、发动机和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架号码的拓印膜;
5、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还需提供有效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检验合格的报告单。
【办理程序】提交申请→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承诺件1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审批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3号)《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04年10月15日通过)
【相关表格】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