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档案原始登记凭证查询
【事项名称】房产档案原始登记凭证查询
【办理机构】方正县房产住宅局
【办理地址】方正县方正镇物华街7号
【联系电话】57115254
【办理条件】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检察院、房屋权利人或房屋厉害关系人提出查询申请
【所需材料】1、房屋权利人持本人身份证
2、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检察院提交介绍信、执行公务证
3、房屋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交身份证、介绍信及相关证件
【办理程序】当事人提出申请-档案查询员受理-调档核实-出具证明
【办理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审批依据】部门规章。《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01号)第四章 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及时为房地产权属登记、房地产交易、房地产纠纷仲裁、物业管理、房屋拆迁、住房制度改革、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等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规范性文件。1.《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实施查封或者进行实体处理前,应该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该土地、房屋的权属。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土地、房屋权属情况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协助查询通知书。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第八章 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 8.1各地应制定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资料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8.6 房产管理部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相关表格】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