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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服务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浏览量: 已点击:

【事项名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服务

【办理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

【办理地址】方正县农林路141

【联系电话】0451——57122194

【办理条件】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条件的饲养场、屠宰加工

【所需材料】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图

3、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4、设施设备清单

5、管理制度文本

6、人员情况说明。

【办理程序】本人提交申请-动物卫生监督所受理-畜牧兽医局审批

【办理时限】承诺件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审批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830日修订)

【相关表格】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