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服务
【事项名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服务
【办理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
【办理地址】方正县农林路141号
【联系电话】0451——57122194
【办理条件】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条件的饲养场、屠宰加工
【所需材料】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图
3、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4、设施设备清单
5、管理制度文本
6、人员情况说明。
【办理程序】本人提交申请-动物卫生监督所受理-畜牧兽医局审批
【办理时限】承诺件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审批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年8月30日修订)
【相关表格】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