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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登记

时间:2017年09月12日   浏览量: 已点击: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登记

【办理机构】县城乡保险局

【办理地址】方正县方正镇世纪大道1

【联系电话】57105978

【办理条件】城乡居民

【所需材料】1、户口簿;2、身份证

【办理程序】本人申请-乡镇受理-县级审核-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审批依据】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108号)第十条 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以下简称《变更表》,附件2)。村(居)协办员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参保人员本人也可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乡镇(街道)事务所初审无误后,将变更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在《变更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县社保机构。县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对信息系统中的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在《变更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相关表格】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