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事 –> 服务市民 — 服务市民信息维护
个人职工医保缴费比例变更服务
时间:2017年09月12日 浏览量: 已点击:
【事项名称】个人职工医保缴费比例变更服务
【办理机构】县医保中心
【办理地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楼
【联系电话】0451-57116098
【办理条件】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
【所需材料】1.身份证;2.医保证、医保卡
【办理程序】本人申请---县医保中心征缴股受理----县医保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处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比例变更业务。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审批依据】《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46号);《关于实施<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哈劳社发〔2016〕106号)
【相关表格】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