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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医疗费用报销

时间:2017年09月12日   浏览量: 已点击:

【事项名称】职工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医疗费用报销

【办理机构】县医保中心

【办理地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

【联系电话】0451-57116098

【办理条件】已参加职工医保人员

【所需材料】1.医保卡;2.出院诊断书、医疗费收据、医疗费明细、病历复印件、转诊申请表

【办理程序】本人申请---县医保中心审核股受理----县医保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处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异地转诊医疗费用报销业务。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审批依据】《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06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146号)

【相关表格】无